校各单位、部门:
为做好我院2022年高校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。
一、任职资格申报条件
(一)联合评审范围为高校教师系列(助教、讲师、副教授、教授)和实验系列(实验员、助理实验师、实验师、高级实验师)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。
(二)申报条件
1.高教系列按《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(试行)》(皖教人〔2016〕2号)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。
其中,申报助教任职资格,应符合皖教人〔2016〕2号文件第二章“基本条件”要求,具体要求按“助教评审标准”(附件14)执行。
2.高校实验技术人员按《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(试行)》(皖教人〔2010〕1号)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。
3.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按规定不作为必备条件。
(备注:按今年省厅评审文件要求,联合评审高校将进一步修订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申报条件(标准)。目前,联合评审牵头高校已修订申报条件并提交省教育厅,省教育厅正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。在审核结果确定前,今年拟申报职称的教师暂按上述1.2条职称评审文件准备职评材料。牵头高校评审文件正式下发后,组织人事处将及时通知申报人员。
二、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
(一)论文检索问题
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(本科学报发表的论文除外),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(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: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、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(理工类)、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(医学类)、安徽省科技情报所)。论文检索由申报人员自行至以上单位申请检测,取得检索报告。
(二)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问题
每一位申报人员的代表作,都必须提供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(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,附件1),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。经检测,文字复制比超过30%的,须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鉴定,提出是否推荐的意见及理由。
(三)代表作和学术著作鉴定问题
参评教师代表作和学术著作鉴定继续实行评鉴合一,由联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科组专家进行鉴定。结合各学科特点,将高水平项目报告、技术报告、学术会议报告、教学成果、著作、论文、标准规范、创作作品等作为代表性成果纳入申报材料审核范围。以论文破格申报的,在原有要求基础上增加一篇论文鉴定。代表作鉴定一律使用《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》(附件2)。
(四)省社会科学届学术年会优秀成果(二等奖及以上)列入高校科研奖励项目(三类)。根据皖教秘人〔2022〕98号文件,在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(安徽开放大学学报)上发表的论文视同三类论文。
(五)任职时间计算时限和业绩成果起止时限问题
任职时间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;业绩成果起止时间:原则上为受聘担任现职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(暂定)所取得的业绩成果。
(六)评审答辩问题
2022年,对破格申报和专题报告形式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,继续实行专家评审会现场答辩制度。答辩由联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,按学科评审组分别进行。答辩者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破格申报或专题报告申报的充分理由,并现场回答评审专家的质疑,时间不超过15分钟。答辩的具体时间、地点,由联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。答辩是破格申报和专题报告形式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环节,未按规定参加答辩者,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。
(七)其它未尽问题,按皖教人〔2017〕3号、皖教秘人〔2014〕91号、皖教秘人〔2016〕9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。
三、评审方式变化
从2022年开始,省人社厅全面推行网上评审,从教师申报、学校审核、专家评审到通过评审生成职称电子证书的所有流程都在网上进行。
经研究,学院今年职称评审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校内评审推荐仍采用线下方式开展,申报人员可提前在平台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及业绩库;获校内评审推荐的,按评审条件通过“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”向联合评审委员会网上申报。
“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”登录方式:申报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,在“资讯中心”页面下方的“专题专栏”中点击“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”,进入平台首页,选择“职称申报”,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面,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。具体见附件“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__个人业绩库”、“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__个人申报”。
四、有关工作要求
(一)强化材料审核,严禁弄虚作假
申报人员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,不得弄虚作假,并签订诚信承诺书(附件9),并由所在基层党组织对其进行政治审查(附件14)。申报教师职称评审中存在弄虚作假、学术不端的,按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处理。因弄虚作假、学术不端等通过评审聘任的教师,撤销其评审聘任结果。
(二)材料报送按时合规
1.简化评审材料。除《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》(附件3)外,其他所有申报材料,牵头高校只收复印件,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。评审所需支撑材料的原件应在初审时送学院组织人事处审查,组织人事处审查结束后退回。
2.规范材料装订。申报人员须按照规定的顺序(附件10),将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,并将符合的条件填入《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》(附件4),并加盖印章。学科及学科代码按照《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学科及代码》(附件7)填写。
申报附件表格请至“宣城职院2022职评工作群”群文件下载。
(三)时间要求
按文件要求,我院申报材料提交联合评审办公室的时间暂定为:2022年11月5日。我院职务评审相关时间安排如下(暂定):
1.2022年10月8日:职称评审预通知,传达职评基本要求;
2.2022年10月8日-10月16日,参评教师准备评审材料;
3.2022年10月17日-10月19日,各单位组织参评教师述职并由专家(5名)评议,填写评议意见(统一使用“个人述职评议意见表”);各系部、教务处、科研处、学生处、组织人事处等单位统一对参评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章。参评教师(含行政兼课教师)基本信息和业绩材料由所在系部在基层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,并于10月19日前将公示情况报送组织人事处;
4.2022年10月19日,参评教师向组织人事处提交初审申报材料(时间紧、任务重, 10月19日下午5:00后未提交申报材料的,组织人事处不再接收);
5.2022年10月20-23日,组织人事处对参评教师评审材料进行初审;
6.2022年10月24-28日,公布2022年专业技术岗位评聘职数,开展量化考核。量化考核具体实施方案另行通知;
7.2022年10月29日,召开学院专家评审会(暂定);
8.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七天;
9.2022年11月5日,向牵头高校提交我院职评材料。
(四)工作联系
参评教师请加入“宣城职院2022职评工作群(群号:207111135),方便职评工作交流。
五、关于非高校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
(一)申报程序参照上述高校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程序。
(二)学院根据当年非高校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评聘职数,开展量化考核。
组织人事处
2022年10月8日